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西藏途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
处罚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机关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日期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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