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西藏梵音旅游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
处罚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对旅行社罚款20000元
处罚机关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日期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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