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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11 15:53
    来源:拉萨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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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案 】

    对拉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65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对未登记造册文物进行保护的提案”

    【办理结果】

        一、目前(现状)基本情况
        拉萨市共有文物点93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89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一处三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3处(市级54处、县级209处)。寺庙文物保护单位18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1处),非寺庙文物保护单位20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2处)。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投入持续不断加大。2012年开展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共发现和普查文物点934处(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拉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对每个文物点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填写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上报国家文物局和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备案。2016年,为加强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工作,防止文物点遭到工程建设、旅游发展等人为破坏,拉萨市文物局自筹资金51万元,各县(区)配套230多万元,对全市934处中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666处文物点树立了保护标志碑进行保护。2017年开展拉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共登记各类可移动文物19836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90件(套),二级文物1100件(套),三级文物5474件(套),一般文物11416件(套),未定级文物1456件(套)。普查登记1114函古籍。为每一件文物建立了详细的档案,并有据可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加大对全市各类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利用数字化和云平台等科技保护的手段对全市各类文物进行详细的登记,使全市的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责任编辑:杨睿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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