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为做到全面、详细、务实地符合拉萨旅游发展实际,为提高拉萨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拉萨旅游服务意识、提高拉萨旅游服务标准,为提升拉萨市旅行社建设质量。编制单位根据初审会上参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参考《旅游法》《西藏自治区导游服务细则》等资料以及经过多方考证后,采纳了12条意见并补充完善至《拉萨市导游服务规范》共六部分,包括总则、导游从业基本要求、导游服务要求、监督管理、术语解释等内容。此规范的制定对今后的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
导游规范(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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