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富民增收。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正在成为促进产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提高农牧民收入的“综合体”。我局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农牧民增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牢牢抓住乡村旅游这一关键,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优势,依托市郊丰富的沟域旅游资源,着力吸纳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乡村旅游业态建设及就业渠道。2023年,随着“冬游西藏”活动的开展和宣传,旅游经济运行和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有所回暖。据统计,1—3月份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6.7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62.2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5.93%、30.54%。
二是以产业融合发展创造就业岗位。以加快实施“旅游+”融合发展战略为导向,积极打造红色旅游、非遗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推进林卡经济、沟域经济大发展。据统计,1-3月份,我市通过旅游业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12895人次、实现增收7447.2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2.06%、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