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logo
  • 登 录    |    注 册    |   
  •     |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拉萨市图书馆捐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14 11:24
    来源:市图书馆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拉萨市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期刊、读本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为做好图书捐赠工作,根据拉萨市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捐赠自愿,数量不限。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图书馆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对确定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上架,不同类别图书分别收入地方文献阅览室或者其他阅览室。

    二、接收要求

    (一)予以接收文献

    1.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期刊或其他读物。

    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要增加复本的图书。

    4.捐赠文献出版年份不限、语种不限。同一种文献捐赠数原则上不超过5本,1-3个复本为宜。

    (二)不予接收文献

    1.非正式出版物(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3.涂抹、水迹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内容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5.多卷书中不成套的图书。

    6.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捐赠方式

    (一)到馆捐赠

    拉萨市图书馆5楼采编室

    (二)邮寄捐赠

    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古泽路2号拉萨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891-6947640。

    四、捐赠回执

    捐赠图书一经接收,图书馆将会以当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捐赠者表示感谢,同时对有明确联系电话和住址的捐赠方出具并邮寄捐赠证书。

    此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拉萨市图书馆

                                   2025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