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西藏自治区家庭旅馆等级评定办法》《西藏自治区家庭旅馆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关标准,经各县(区)文旅局、各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和初评,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终级评定,以下4家酒店、3家家庭旅馆均达到国家相关评定标准,现将评定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一、三星级酒店4家
西藏枫蓝酒店
平措康桑潮派酒店
锦江之星(堆龙万达广场店)
美居有氧酒店(墨竹店)
二、金星家庭旅馆2家
西藏森德酒店
玺·居唐卡酒店
三、银星家庭旅馆1家
行者驴舍旅社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科室: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891—6321550
电子邮箱:lsslfjhgk@163.com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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