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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开展创新“旅游+”新业态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13 18:13
    来源: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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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进拉萨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效促进各县(区)、功能园区创新“旅游+”新业态,融入新元素、挖掘新潜力,引进更多的资本参与到旅游产业升级中,鼓励开发新业态、新模式2023年,我局制定了《拉萨市创新“旅游+”新业态补贴经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对自2023年1月起实施的“旅游+”新业态具有一定的特色性、自我发展能力,对拉萨旅游市场发展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的创新型业态旅游项目、带动当地农牧民参与成效显著的个人或企业进行补贴。 ⠼/span>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我局聘请了西藏大斯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补贴事宜进行评审申报的项目需严格经过县(区)审核后进行上报市局评审。对评选成功的创新业态项目根据其投资规模及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投资800万元(8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元,300万元以800万元以的补助10万元。

    此次申报对象有洛欧庄园度假酒店林卡“旅游+”新业态项目、吉本岗艺术中心、喜马拉雅音乐季项目、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文成公主大型史诗剧、擦擦文化创意一体化开发项目等共计11个“旅游+”新业态项目参与评审。经审核,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喜马拉雅音乐季3个项目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条件,由专家组成员围绕基本项(投资规模、项目结构、项目团队),创新性(技术创新性、产品创新性、业态创新性),高品质(市场认可度、产品体验度、社会和生态效益),示范性(行业影响力、地方特色性、示范性成果)项目荣誉加分等方面进行了打分评审。

    通过评审,需发放补贴资金共计50万元,其中: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20万元;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10万元;喜马拉雅音乐季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20万元目前该补贴事宜处于公示阶段,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补贴。

    责任编辑: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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