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拉萨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有效促进各县(区)、功能园区创新“旅游+”新业态,融入新元素、挖掘新潜力,引进更多的资本参与到旅游产业提质升级中,鼓励开发新业态、新模式。2023年,我局制定了《拉萨市创新“旅游+”新业态补贴经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对自2023年1月起实施的“旅游+”新业态,具有一定的特色性、自我发展能力,对拉萨旅游市场发展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的创新型业态旅游项目、带动当地农牧民参与成效显著的个人或企业进行补贴。 ⠼/span>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我局聘请了西藏大斯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补贴事宜进行评审,申报的项目需严格经过县(区)审核后进行上报市局评审。对评选成功的创新业态项目根据其投资规模及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投资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元,3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补助10万元。
此次申报对象有洛欧庄园度假酒店林卡“旅游+”新业态项目、吉本岗艺术中心、喜马拉雅音乐季项目、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文成公主大型史诗剧、擦擦文化创意一体化开发项目等共计11个“旅游+”新业态项目参与评审。经审核,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喜马拉雅音乐季3个项目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条件,由专家组成员围绕基本项(投资规模、项目结构、项目团队),创新性(技术创新性、产品创新性、业态创新性),高品质(市场认可度、产品体验度、社会和生态效益),示范性(行业影响力、地方特色性、示范性成果)项目荣誉加分等方面进行了打分评审。
通过评审,需发放补贴资金共计50万元,其中:秀色才纳乡村旅游提升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20万元;林周农场红色主题展馆升级改造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10万元;喜马拉雅音乐季项目按照补贴标准应补贴资金20万元。目前该补贴事宜处于公示阶段,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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