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自治区、拉萨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局以整改落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旅游既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也是贡献者”的理念,将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环境可持续性作为旅游发展的必然要求,将环境保护、专业精神和文化价值等融入到旅游发展全过程,实现旅游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一、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生态第一发展理念。保护生态是拉萨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旅游开发建设必须坚守的底线。在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主动衔接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我们突出“三线一单”和“生态红线”约束,统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关系。一是把生态保护纳入规划体系。在《拉萨市旅游总体规划》《国际文化旅游城市规划》《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拉萨旅游环线总体策划与重要节点策划》等一系列规划中,我们都将保护生态作为重中之重,安排专门的章节进行阐述,从顶层设计上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拉萨生态旅游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是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为2019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拉萨市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分类,明确了各类旅游资源的等级和开放、保护等要求,做到有底数、有清单。根据《普查报告》显示,拉萨全市自然资源单体数量为116个,全市拥有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拉鲁湿地等2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周县热振和尼木等2家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纳木错等区级自然保护区,拉萨自然生态资源的丰富度在全国乃至全球都首屈一指。
(二)做强做优旅游产业。2018年至2019年,全市旅游经济规模持续两位数增长。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全市旅游经济增速放缓,但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拉萨旅游业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保持正增长的城市。2022年,1-3月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60.54万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56.72%、59.55%;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达91家,A级景区28处,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
(三)强化全行业环境保护举措。一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各县(区)、星级宾馆(饭店)、驻市旅行社召开旅游环保整改工作部署会议,重点开展景区内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及沿线旅游厕所环境卫生检查情况;在A级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等开展文明旅游劝导和监督工作,规范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强化A级景区的评定和指导,坚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A级景区评定的重要指标。二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及时发布《拉萨市旅游发展局“理性出游、安全出游”倡议书》《拉萨市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拉萨市旅游行业做好“禁白”工作通知》,向广大游客和市民发放10万余元的环保宣传品,积极向全行业宣传“白色垃圾”的危害,教育引导旅行社、导游、呼吁游客绿色出游、保护环境,倡议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三是强化行业监管。监督指导全市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执行《拉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标准》,指导垃圾箱、标牌标识布局,要求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严格监督旅游企业污水排放、污物处置、餐厨垃圾分类等问题,全面改善涉旅企业环境卫生,切实保障全市旅游环境优美整洁。四是完善旅游行业标准。我局及时起草了《A级景区服务标准》,明确提出了生态保护的内容,要求“倡导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的理念”。五是坚持典型引领。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涉旅企业的整体形象。我局培育“山水宾馆”和“西藏大厦”两家星级酒店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旅游行业试点单位,试点效果良好。六是推动旅游厕所革命。针对全市政府部门建设管理的90座旅游厕所,全部更新了地理坐标并上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制定并下发了《旅游公共厕所生态保洁岗位职责》《旅游公共厕所生态保洁岗位考核评分细则》,对165名生态岗位保洁员实施“一人一岗”工作原则,确保旅游厕所整洁卫生。
(四)持续开展生态旅游宣传。一是大力推广拉萨自然生态资源。以“拉北环线”旅游产品为重点,通过藏东南旅游推广、“冬游拉萨”巡回推广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着力向区内外市场宣传拉萨“净空、净土、净水、净心”生态资源。二是举办主题日活动。依托“世界环境日”“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等宣传日,在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点)等涉旅企业张贴文明旅游宣传标语,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文明旅游及安全的标示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客房放置“拉萨旅游手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手册,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倡导生态旅游、环保旅游文明旅游新理念。三是开展专题公益行动。发挥旅游业传播广的优势,联合“美丽公约,擦亮天路”蓝丝带公益行动,在各A级景区(点)宣传文明旅游,倡导开展人与自然协调和谐的生态旅游,积极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馆”“绿色景区”和“绿色经营”活动。
二、积累的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科室重要的学习内容,常学习、常强调,常安排、常部署;局主要领导同志主动带头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一岗双责、设岗定责”的方式,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做到了对生态环保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我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主动与相关部门就环境保护工作与旅游业融合进行沟通,先后参与了《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8-2030)(拉环生态函)《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拉萨市2021年度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拉萨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市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等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近20余次。
(二)突出顶层设计。良好的生态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我局在开展全面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纳入到各类规划、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活动的开展和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全过程。
(三)加大项目资金投入。2018年以来,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规划要求,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并加大投入实施最新科技手段,实行高效运营模式。据统计,近年来,全市重点支持拉北环线沿线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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