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两新办关于“三有”标准非公企业党群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拉萨市旅发局高度重视旅游行业“两新”工作,组织专人力量开展旅游行业“两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召开旅游行业“两新”组织工作会议。10月之前拉萨市旅游行业非公企业群团组织覆盖率均未达标,离市委、市政府对“两新”工作的要求相差较远。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旅游行业“两新”组织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泽兵亲自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精密配合,通力协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在11月底旅游行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覆盖率达标。
(二)开展旅游行业“两新”组织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市旅游行业两新组织情况进行重新摸底调研。调研过程中,我局对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点)、导游人员党组织和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情况进行重新统计,要求没有党员的发展党员,有党员的及时找组织,同时成立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让党员在旅游行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旅游行业职工在党的领导下合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
(三)加强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沟通。在摸底调研基础上,我局及时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对接,以积极主动、虚心学习的态度上门请教,学习组织工会、妇联、团委的条件、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为旅游行业成立党组织、群团组织奠定良好基础。
(四)组织符合“三有”标准非公企业成立党组织、群团组织。在统计已经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涉旅企业,召开旅游行业成立党组织、群团组织会,要求党员人数3人以上且未成立党组织的要及时成立党组织,党员人数3人以下且未成立党组织的涉旅企业按照经营地点就近原则及时成立联合党支部,并报行业党委审批,同时未建立群团组织的涉旅企业要同步建立相关群团组织。截至11月24日,我市旅游行业“三有”标准非公企业数共64个,组建工会组织数31个,工会组织覆盖率100%;组建团组织数7个,团组织覆盖率100%;组建妇联组织数23个,妇联组织覆盖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覆盖率均已达标,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 旅游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目前,大多数旅游从业人员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从事客房、前台、餐饮、保安等基层服务工作,因此,大部分旅游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发展团员、党员难度较大。
(二)旅游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在摸底调研中,我们发现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旅游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大,很多党员和从业人员都是刚从其他行业转过来或者刚参加工作的。也有很多旅游从业人员转到其他行业的。尤其是因受到疫情影响,大部分旅行社关门歇业。因此,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数据变动较大,难以固定或稳定。
(三)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有待加强。虽然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覆盖率均已达标,但仍有很多资深旅游从业人员或新进旅游从业人员未进入党组织,许多涉旅企业未成立党组织、群团组织。同时,部分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对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工作不重视,影响旅游行业党群组织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宣传力度。
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因此,要结合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的宣传,在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中大力宣传建设党组织、群团组织的重要性,让涉旅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对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加入党组织、群团组织,不断壮大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力量。
拉萨市旅发局召开旅游行业成立党组织、群团组织会
(二)发展壮大旅游行业党组织、群团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新旅游行业党员、党组织、群团组织数据。在此基础上,让有党员且未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涉旅企业及时建立相关组织,持续发展壮大我市旅游行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力量,让基层旅游从业人员在党的领导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及时找到相关组织解决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
(三)发挥好非公企业党群组织引领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党群组织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双向”沟通机制,宣传党的主张,主动参与企业决策,引领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推动企业部分职能由企业党组织进行主导、推进与落实,实现党组织与管理层目标同向、学习联组、决策共商,使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互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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