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增收办:
为进一步促使旅游业带动当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1-4月份旅游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以乡村旅游带动富民增收。据统计,1-4月份,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5.0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773.7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78%、17.69%;4月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6.9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597.04万元。1-4月份,全市景区(点)转移就业7935人、8925人次、实现增收4763万元;其中4月份转移就业2952人、3114人次、实现增收1873.65万元。
二是依托旅游企业平台实现转移就业。为做好自治区第六轮“冬游西藏”促进旅游市场奖励(补助)的落实和进一步加大广大农牧民就业渠道及实现就业力度。我局在加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旅游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涉旅企业参与各类招聘活动。1-4月份,全市宾馆饭店、家庭旅馆实现转移就业8368人、12561人次、实现增收7490.23万元;其中4月份转移就业3811人、5031人次、实现增收3395万元。
三是以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旅游就业岗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拥有5处国家级/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11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处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0处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024年,按照区文旅厅创建计划报送要求,通过实现区域旅游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不断增强区域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我局将加快推进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创建旅游名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尼木县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拟申报堆龙德庆区马镇措麦村、达孜区德庆镇新仓村及林周县联巴村为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当雄县康玛温泉为第二批自治区级康养示范基地。将旅游名县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与高原和美乡村建设、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4月份全市农牧民参与旅游产品、藏香生产等行业转移就业909人、1316人次、实现增收2882.12万元;其中4月份转移就业99人、129人次、实现增收1545万元。
四是推动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复工。2024年,全市共有5个旅游固投项目。智慧旅游二期平台建设、堆龙德庆区德庆镇邱桑村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堆龙德庆区松赞乃朗乡村旅游项目、堆龙德庆区比西沟休闲旅游项目、工业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三期)计划总投资1.4亿元。1-4月份,我市农牧民参与旅游项目建设44人、102人次、实现收入50.07万元;其中4月份参与旅游项目建设15人、73人次、实现收入42.35万元。
2024年1-4月份,我市通过旅游业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17256人、22904人次、实现增收1.51亿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2.74%、8.51%、21.65%;其中4月份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6877人、8347人次、实现增收6856万元。
拉萨市旅游发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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