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五条工作原则”,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起草文化和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推广规划。负责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牵头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3.负责全市文艺事业管理,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全面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活化拉萨非遗资源走向市场,贴近游客。负责拉萨特色文化的挖掘、培育和运用,以“拉萨文化”塑造“文化拉萨”。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牵头推进景区景点景品打造,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推进“+旅游”,推动产业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统筹协调旅游市场资源、要素的管理和整合利用。负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景区景点、线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协会及新型业态发展的宏观引导、指导。牵头实施文旅优秀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牵头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牵头负责全域旅游氛围营造,讲好拉萨故事。
8.依法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机制。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市本级、城关区及市管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
10.统筹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11.根据授权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内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文旅局本级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机关党委,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产业发展科、交流推广科、资源开发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执法一、二、三科;
拉萨市文旅局本级内设3个事业机构,分别是:综合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朗孜夏陈列馆。另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还代管拉萨市文物局,为副县级。
以上机构均纳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拉萨市文旅局共设4个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本次预算公开不包括下属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44.00万元,比上年增加831.58万元,增长9.13%,支出预算9944.00万元,比上年增加831.58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海绵城市文化特色公园建设项目(700万元)、两岛公园养护经费(106万元)、滨河一期公园绿化项目(183.57万元)等项目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购置费25万元,同时车辆增加后相应的费用也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4.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目前未安排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比上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购置费25万元,同时车辆增加后相应的费用也增加;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12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6.97万元,比上年增加37.41万元,增长1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491.6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66.71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717.57平方米,车辆1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5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清查后,报废部分资产(主要是办公电脑)需要补充,同时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1个,资金6655.4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
重点项目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歌舞剧场二期建设 |
386.86 |
依据《关于拉萨市歌舞团(曲艺团)剧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拉发改〔2023〕287号),该项目总投资为4483.85万元。建议根据年底支出情况结转资金,并在2025年安排1270.46万元。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完成工程建设面积2900平方米; 目标2:工程合格率达到95%; 目标3: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
提质升级项目经费 |
1078.00 |
总目标:根据拉委办发{2024}79号,关于印发《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文旅产业创新发展,融入新元素,挖掘新潜力;市场主体商业化运作,加大游客引流力度;挖掘文旅市场消费活力。 目标1:预算总控制数在1078万元以内,项目能够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目标2:有力促进文旅市场发展,持续提升拉萨文旅服务水平; 目标3:游客满意度达95%以上。 |
|
文旅活动经费 |
736.8 |
总目标:根据拉委办发{2024}79号,关于印发《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为提升拉萨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展示拉萨文旅风貌,宣传拉萨市文旅景区景点,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城市市场规模,提供优质的文旅服务,同时建立互动平台,提升城市文旅服务质量水平,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努力实现“健康、安全、秩序、生态、文明”的工作目标。积极举办文旅专业推广活动,有效提升拉萨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整个活动涵盖宣传拉萨旅游,吸引更多游客,打造文明、安全、环保的旅游市场环境,净化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目标1:2025年10月前完成活动数量不少于5次,资金控制在861.02万 元,活动验收通过率达90%以上。 目标2:提升拉萨文旅关注度和品牌影响力活动、净化文旅市场环境、规范文旅市场。进行非遗、文创产品展示,通过举办专项推介活动,持续发酵拉萨旅游影响力。 目标3: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 |
|
文旅市场管理和服务经费 |
167.61 |
总目标:根据拉委办发{2024}79号关于印发《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充分调动文旅市场积极主动参与到各项活动中,不断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拉萨市文旅融合发展和旅游收入增长 目标1:公平竞争第三方审查、筛查数量不少于50件,审查合格率大于等于90%,项目完成时间不少于2026年10月前,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10月前。 目标2:在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带动拉萨市旅游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0%,有力提升拉萨文旅市场发展。 目标3:文旅从业人员、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
|
文旅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等 |
548.52 |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拉委厅发〔2015〕15号文件精神中所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设立市、县(区)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相关内容,申请市级资金548.52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级资金);拉萨市县区艺术团本级补助经费;(直接分配到各县区)行政村文艺演出补助;(直接分配到各县区);图书馆、群艺馆、歌舞团物业费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管理等经费(原非遗保护市级传承人补助62万调整至该项);戏曲传承发展项目;拉萨市第二届图书展会等项目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期,用于资料宣传、工作调研、举办活动以及设备补充购置等方面,确保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目标1:实现90%以上公共文化惠及农牧民群众覆盖率,撰写相关报告1篇,资金控制在348.52万元以内,开展的相关活动大于10场次; 目标2:巩固好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提升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目标3:人民群众对文旅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满意度达到87%以上 |
|
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经费 |
498.00 |
为不断提升拉萨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客机为宣传载体,助力拉萨文旅资源宣传推广。 目标1 航空杂志不少于12期,审核通过率不低于95%; 目标2:提升雪域古城圣地拉萨的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标3:乘客满意度≧95% |
|
“情满拉萨河”水上夜游提升工程项目 |
1309.57 |
根据区、市两级主要领导的批示及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设需在7月25日基本完成,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夜景氛围提升工程,包括拉萨河沿岸基础亮化提升,总面积约 189188.4平方米;(2)基础设施工程,新增2座移动式卫生间,提供10个厕位;(3)修复及绿化工程,拆除现有的破旧设施,实施新建与绿化工程,选用适宜绿植升级绿化总面积约 343665.5平方米;新建木平台、座椅、垃圾箱及导视牌等配套设施,对现有莲花雕塑等重塑,以及美化挡墙立面等。(4)电气工程,包括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等。申请本级财政资金14792.98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计划2026年申请剩余资金1309.57万元。 目标1:项目开、完工率达100%,于2025年8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目标2: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综合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目标3:群众及游客对项目满意度达95%以上。 |
|
滨河一期公园绿化项目 |
183.57 |
目标1:养护保障目标:完成9-12月冬季灌溉、病虫防治、过冬防护、施肥、修建及垃圾清运等系统性养护工作,确保项目区域景观质量持续优良,为夜间经济提供良好环境基础。 目标2:生态与文化目标:坚持生态零污染养护,创新藏文化表达形式,实现生态、文化与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3:满意度目标:确保市民、游客及特殊群体对景观环境与文旅服务的满意度持续处于较高水平(≥95%),打造主客共享的优质文旅场景。) |
|
海绵城市文化特色公园建设项目 |
700.00 |
项目以拉萨市群艺馆、歌舞团、图书馆三馆大院广场为基础,深度融合海绵城市理念与园林景观。项目建设面积1321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0514平方米(占比79.5%),铺装面积2700平方米。项目聚焦“生态+文化+便民”三大核心,包括景观绿化与植物配置、海绵设施系统构建、附属设施配套完善等。项目计划投资2024.50万元,拟申请海绵城市专项资金1178万元,拟申请本级财政配套资金846.5万元,用于项目前期经费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目前,市海绵办下达资金7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建设。 目标1:完成10514平方米绿化改造、2700平方米步道铺装,项目开工率达95%以上,完工率达98%; 目标2:项目完工后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受益人数达10万人以上; 目标3: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两岛公园养护经费 |
106.00 |
目标1:养护保障目标:完成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四季灌溉、病虫防治、过冬防护、施肥、修剪及垃圾清运等系统性养护工作,确保项目区域景观质量持续优良,为夜间经济提供良好环境基础。 目标2:化灌溉系统、护栏、标识牌等其他设施设备完好率≥98%,及时修复损坏部件。绿地无杂草、垃圾,落叶及时清理,保持景观整洁。 目标3: 满意度目标:确保市民、游客及特殊群体对景观环境与文旅服务的满意度持续处于较高水平(≥95%),打造主客共享的优质文旅场景。 |
|
自治区文物保护经费(吉彩洛定陈列展示项目) |
110.00 |
目标1:完成吉彩洛定陈列布展工作,确保展示内容系统完整、展陈方式科学合理,提升展览的文化传播力与观赏性。 目标2:加强文物保护与展示,结合藏文化特色,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推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目标3: 满意度目标:确保参观者、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对展览内容、展陈环境与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
|
智游拉萨数智平台购买服务项目 |
350.00 |
持续提升优化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应用水平,支撑拉萨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 结合市政府重点、文旅行业发展,持续汇聚和深化治理文旅数据,形成文旅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支撑文旅产业生态发展;2.围绕市政府工作重点、文旅行业发展要求,提升拉萨客流、车辆、场所、资源及商圈、演出等专题分析,提升行业数字化监测能力,辅助科学决策水平;3。逐步优化数据分类管理,提升文旅领域数据安全。向本级财政申请资金1100万元,其中2026年350万元,2027年400万元,2028年350万元。 目标1:完成服务采购,采购成本控制在350万元以内; 目标2:终统完成后,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对提升文领域数据安全、提升行业数字化监测能力都有大幅提升; 目标3:使用人员满意度95%以上。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6年,本部门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