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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文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7:42
    来源: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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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对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拉萨市文化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文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品和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承担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全市社会群众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普查、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

    8.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9.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1.与市旅游发展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12.代管市文物局。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拉萨市文物局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划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申报、公布工作。负责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全市考古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宣传、会同相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化保护利用工作。

    3.指导全市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的管理,承担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隐患整改,以及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5.指导和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拉萨市歌舞团主要职责:

    1.挖掘、收集、创编、发展本地民间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艺术作品。

    2.承担本地公益性、服务性演出和重大节日演出任务。

    3.参加国家、自治区文艺汇演、调演,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拉萨市群艺馆主要职责: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理论研究。

    2.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艺术)收集与保护。

    (五)西藏牦牛博物馆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研究、保存和展示各牦牛产区的牦牛与人类历史活动的见证物、自然标本和艺术品等。

    2.向社会公众传播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知识、进行爱祖国、爱西藏的教育等公益活动。

    3.开展与牦牛文化相关的延伸服务,为社会提供展览、旅游、文化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文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文化局机关及四家下属单位。包括:

    (一)拉萨市文化局部门本级

    拉萨市文化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正科级行政机构两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文化产业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文博科、督察科、执法监督科、城东执法大队、城西执法大队、城中执法大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朗孜厦陈列馆现有人员编制数56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行政执法编制17名,机关工勤4名,事业编制12人。2024年底实有在职人数为43名,长期聘用公益性人员6人

    (二)拉萨市文化局下属单位

    1.拉萨市歌舞团为拉萨市文化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创研室;核定事业编制10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实有75人。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2.拉萨市群众艺术馆为拉萨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馆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3.拉萨市图书馆为拉萨市图书馆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4.西藏牦牛博物馆为拉萨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4名,实有19人。单位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藏品管理研究部、社会教育部、安保技术部,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2024年拉萨市文化局决算公开表(汇总)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0,189.97万元,支出总计20,189.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102.68万元,增长54.27%。主要原因:一是以往年度文物项目在本年实施;二是增加了拉萨市歌舞团剧场项目和拉萨市群艺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三是增加了一个下属单位(图书馆)的预算;四是和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合并后转入资金。和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合并后转入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0,18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4.91万元,其他收入15.0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0,189.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831.3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83万元,占1.48%;卫生健康(类)支出305.3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04.39万元,其他支出15.0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0,18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4.91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15.06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0,1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2.01万元,占28.49%;项目支出14,437.96万元,占7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174.91万元,支出20,174.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102.68万元,增长54.27%。主要原因:一是以往年度文物项目在本年实施;二是增加了拉萨市歌舞团剧场项目和拉萨市群艺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三是增加了一个下属单位(图书馆)的预算;四是和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合并后转入资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7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87.62万元,增长54.16%,主要原因一是以往年度文物项目在本年实施;二是增加了拉萨市歌舞团剧场项目和拉萨市群艺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三是增加了一个下属单位(图书馆)的预算;四是和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合并后转入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7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831.31万元,占93.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83万元,占3.14%;卫生健康(类)支出305.39万元,占1.51%;住房保障(类)支出404.39万元,占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678.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年初预算为21,1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文物维修项目和基建项目未按时完成,不能拨付工程进度款,结转下年使用;二是部分业务未能在本年内全部完成,不能拨付尾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8,831.3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462.4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31.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3,059.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462.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140.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576.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35.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57.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0.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6,836.8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855.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5.57万元,支出决算6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单位合并,人员调整,支出减少;二是本年退休人员只有一个,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3.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老年福利支出(项)2.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9.1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工资基数变动。

    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7.22万元,支出决算为40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工资调整。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404.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5.6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6.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8.36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下乡调研多,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经费约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8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万元,完成预算的76.54%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8.36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加大、下乡调研多,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经费约有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2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执行。

    2024年,我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结合市财政的每周预算支出调度制度,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资金到编制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

    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参加自治区财政厅和拉萨市财政局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际工作基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28.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19万元,完成预算的90.69%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0.21万元增长18.6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8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0,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是在市内办公开会、收发文件、下乡调研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危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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