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理论研究。
2、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艺术)收集与保护。
二、机构设置
拉萨市群众艺术馆为拉萨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馆领导职数2名。公务运行车编制数1,实有数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总收入5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55.16万元,增加10.5%;总支出5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55.16万元,增长10.5%。无结转结余。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总收入580.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0.5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80.29万元,较上年增加55.16万元,增加10.5%。主要是行政运行类项目经费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全年总支出58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0.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55.16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为2023年项目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5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0.84%,较上年减少18.49万元,减少0.38%;项目支出111.2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9.16%,较上年增加64.65万元,增加1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1.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0.29万元,支出580.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6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全年总支出58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0.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55.16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为2023年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9.05万元,占80.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0万元,占0.087%;住房保障(类)支出37.87万元,占0.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0.29万元,支出决算为58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29%。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80.29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支出(项)580.29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7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2%,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下降)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占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办公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加2万元,无增长。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1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16%、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单位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事业支出,合计5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5万元,项目支出111.24万元。
2、事业支出经费预算的内容
事业支出经费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469.05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449.77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19.2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项目支出111.24万元,包括劳务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15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74万元,非流动资产43.02万元。
1.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55.74万元。
2.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159.72万元,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账面价值17.60万元。土地房屋42.60万元,通用设备2.66万元,专业设备1.38万元,家具1.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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