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为确保拉萨市演出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拉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演出市场、演出人员、演出内容”三个重点,采取“演出场所备案登记、演出人员备案登记、演出内容备案登记、演出现场监管”四项举措,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营业性演出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宣传教育、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同步推进,全面监管我市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底数清、情况明。对全市营业性演出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全市40家营业性演出场所作为重点对象,并将带有演艺性质的藏餐厅等场所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掌握收集基本信息、摸清场所底数,对演出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是否取得行政许可等进行全面检查,全市营业性演出场所的备案登记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二是细把关、严审核。核验个体演员演出资质,检查是否具有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演员上岗证》,对演出节目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演出人员提供的演出曲目和歌词进行备案登记,确保内容健康规范。为审核通过的演出人员制作统一的“拉萨市营业性演出人员备案证”,并对演出人员基本信息、演出内容进行逐一登记和存档,已完成全市373名演出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一人一档。同时,为掌握每一个营业性演出场所的实时动态,保证场所安全有序,还要求场所演出人员有变动和节目内容需要更换时第一时间到拉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审核和备案。
三是强巡查,净市场。集中执法力量对市辖区演出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继续强化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认真查验演出批准文件、许可证照及相关手续,核验文艺表演团体、人员及演出节目内容等,严查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行为,对不进申报、报备等违规行为的演出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立案处理,符合处罚条件的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重监管、查隐患。密切关注辖区内演出市场情况,强化演出现场监管。不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演出场所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演出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同时对场所关于演出活动的各类应急预案、场所制度进行检查,指导场所完善相关安全制度,检查场所消防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及定期检查、培训从业人员等情况,确保场所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五是畅渠道、优服务。畅通来人举报,电子举报、信函举报、电子邮箱及网络平台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对演出市场非法表演等违法经营活动进行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演出单位经营负责人进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宣传警示教育,要求杜绝夹杂低俗、色情、淫秽内容的违法演出活动。
通过强化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内容不健康、形式不规范等文化演出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强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市营业性演出活动健康,确保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繁荣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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