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文旅融合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村庄,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和《2023年拉萨市旅游市场提质升级、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开展了乡村旅游示范村遴选工作,确定了10个示范村,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效益:一是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示范村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项目建设、宣传推广、旅游人才培养等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方面,切实发挥资金撬动作用;二是各县(区)文旅局要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及工作指导,资金使用须经各县(区)文旅局审批,并每半年向拉萨市旅发局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工作中注重挖掘提炼乡村旅游建设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各村示范引领作用,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持续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不断推动拉萨旅游高质量发展。
拉萨市旅游发展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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